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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摔婴民警受审道歉 受害方:若判决不公将上诉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22日 14:4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追踪

  昨日,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开庭,郭增喜被控故意伤害罪。案件未当庭宣判。

  2013年7月18日晚,民警郭增喜酒后当街抢摔一女婴,致孩子头部受伤。后郭增喜仅被关禁闭。事件被隐瞒近一个月后,《法制晚报》独家揭露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报道次日,郭增喜即被刑拘;事件曝光第三天,林州公安局局长及政委等3人被停职。

  随后,安阳市副市长出面表态称,如有人包庇将追责。

  在庭上,被告人郭增喜对罪行供认不讳。受害女婴及其家属未现身法庭。

  今天上午,受害女婴的父亲李青峰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判决,如若不然,他们将上诉。

  检方指控 社会影响恶劣 应从重处罚

  昨日9时30分,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一审开庭。

  安阳市、文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组成的11人陪审团参与了庭审,林州市公安局的民警及当地检法系统工作人员一并进入法庭旁听,但媒体记者未获准进入。

  检方指控,2013年7月18日晚9时45分左右,郭增喜和朋友酒后到林州市长安大道皇冠国际歌厅唱歌,在歌厅门外,郭增喜等人遇到怀抱孩子正在散步的李青峰夫妇。突然,郭增喜上前抢过李青峰怀中女婴,随即摔在地上,致女婴头部受伤,后经鉴定系轻伤。

  检方认为,郭增喜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主观恶性较大,请求法庭对其从重处罚。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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