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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微博群初步成型 曾直播庭审薄熙来

2014年01月23日 08:3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插画:人民视觉

  一个涵盖最高法院、31个省级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级法院的庞大微博群初步成形,宣告了我国法院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

  裁判文书上网引发的围观与挑剔,将带来“阵痛期”

  2013年11月21日,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开通首个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一个涵盖全国31个省级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级法院的庞大微博群初步成形,宣告了我国法院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

  截至今年1月21日,面世仅两个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粉丝数已逼近145万。粉丝激增背后,是巨大的民意期待。

  2013年,同样令人瞩目的,还有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三大公开平台相继上线,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保障。

  当互联网等新技术与庄重严肃的司法实践相结合,一系列积极的“化学反应”不断发生。

  法院“微博年”

  有人说,2013年是全国法院的“微博年”。并不只是因为首个国家级法院官方微博的开通,也与一宗轰动一时的司法案件息息相关。

  5天、150余条微博、近16万字……这是一组扣人心弦的数字。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进行全程微博直播,这样的公开形式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

  “坚持重事实、讲证据,以群众信服的内容和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说,微博直播的方式将法庭内的情况真实播报,同时又对诉讼双方冗余的表达进行整理,将庭审的脉络清晰呈现,这样的做法既积极又稳妥,赢得一致好评。

  其实,微博庭审直播,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0年就有法院进行微博庭审直播的探索,但薄熙来案的审理,无疑使这种司法公开形式被公众广泛接受和认可,并迅速制度化。2013年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召开,包括微博庭审直播在内的多种司法公开手段向全国法院推广。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服务保障。

  “要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式,成为最高法院在网络时代推进司法公开的选择。”陈卫东说。

  除法院外,许多政法机关也广泛运用新媒体及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司法公开、服务群众、提升公信的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做有温度的新平台

  2011年7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豫法阳光官方微博,两年多来,共发布微博5万余条,收到并处理网友反映的各类问题4.8万余条,听众和粉丝数达到600多万,在全国法院系统官方微博中排名第一。

  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徐哲说,除普及法律知识、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外,微博在发现冤假错案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曾因涉嫌贪污被判刑的河南新乡王某和平顶山许某,都是通过@豫法阳光向河南高院反映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自己被冤枉的事实证据,最终引起重视并沉冤昭雪。

  “在微时代,任何一条新闻、一个事件,都可能通过任一普通网民的推动而迅速扩展。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与时俱进,主动作为,把握自媒体时代信息网络传播的特性,善用网络平台传达法院声音、树立法院形象。”徐哲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开通于2013年6月26日,短短半年时间,先后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大兴摔童案、首都机场爆炸案等多起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进行播报,第一时间传递权威声音,打消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目前,北京全市各级法院已经全部开通官方微博。

  细看@京法网事发布的微博,不同内容有着不同的语言表达风格。“在发布权威信息时,秉持法院严谨精准的风格,像判决书一样字斟句酌。在转评热点事件时,保持审慎中立,时刻不能忘记法院官方身份,观点措辞慎之又慎。在提供诉讼服务或普及法律知识时,则怀有亲民爱民的感情,尽可能用平实亲近的语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神秘感。”北京高院新闻办主任郭京霞说,“我们的目标是做有温度的官方微博。”

  直面网络“大考”

  对于习惯了埋头于卷宗、专注于庭审的法官来说,“触网”并非一件接受起来很顺畅的事情,许多人面临新挑战。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可以使业务精湛的法官脱颖而出,也可能使业务不精的法官面临淘汰压力。对裁判文书做电子化处理,也需安排人力物力财力,这对于普遍“案多人少”的法院来说,工作强度无疑增加了。

  “裁判文书上网,必将引发无数民众的围观、议论和挑剔。逻辑不通、理法相悖、词不达意、别字错字等裁判文书中可能存在的诸多问题,在裁判文书上网的初期都难以避免”,但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相信,“只要度过这个‘洋相’频出的阵痛期,法官职业化的水平必将进入一个全新时代”。

  面对网络“大考”,可能“出洋相”的还有离舆论漩涡最近的官方微博运营者。

  1月7日,针对律师袁裕来称其在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法院被诬袭警且遭人身自由限制的微博,市南区法院官方微博发言称要“有点娱乐精神”,甚至一度将网名改为“市北”法院,遭到网友“围观吐槽”。

  一段时间以来,因官方微博运营者不当言论引起热议的例子,时有发生。如何避免此类情况?@京法网事给出了他们的经验。

  “所有发布内容由信息所涉部门拟定,微博管理员进行初审,微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二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三审。重大敏感信息需报信息所涉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批。”郭京霞说,按照一般法律类问题、案件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廉政类问题等分类,分别制定不同方案,确保回复及时、语言得体、方法得当。

  去年6月,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这是强化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的时代要求,是人民法院展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也是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必然选择。”

  如果说,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中的一个宏大命题,那么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正在这场改革中展现出以“微”博大的作用。本报记者 徐隽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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