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领到18年前工资 泣不成声感谢法官
昨日,来自黄陂的70岁张冬成老汉,在江汉区法院领到工程款及利息36万元。双手捧着薄薄的支票,张老汉泣不成声:18年了啊……
1994年7月,张冬成与发包方黄陂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承建新华下路某住宅楼建设工程项目。张老汉雇了40余名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1995年8月,该建筑工程完工,双方未对账结算工程款。
2001年,该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其资产均由黄陂区某街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处置。张冬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中心支付承包工程欠款40万元。黄陂区法院、市中级法院一审、终审,判决黄陂区某街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向张冬成支付工程款29万余元。
因种种原因,该案多年未执行到位。2012年,市中级法院将该案指定由江汉区法院执行。江汉区法院经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为寻找执行突破口,法院查证:该资产管理中心由某街道办事处接管。法官先后数十次电话联系该街道负责人,12次到黄陂找街道办有关负责人,希望街道出面偿还欠款。
法官全面分析利弊,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拒绝履行的后果。去年11月30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街道办支付张冬成本金及利息共计36万元。
1月20日,得知被拖欠了18年的工程款交到江汉区法院,张老汉连夜制作了一面锦旗。昨日一大早,张老汉带着锦旗来到江汉区法院。“18年啊,我讨薪都讨到两腿快走不动了,还是法官给力!”
据了解,昨日全市法院集中向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共计154万元工资款,惠及农民工200余人。(记者 李亦中 冯劲松 通讯员 徐丹丹 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