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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师贪污35万学费 一审被判10年徒刑

2014年01月23日 13: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已经年过半百的周某在金钱的诱惑下,将目光锁定在了学生的学费上。利用自己负责学前班、暑期幼小衔接班及课后班的招生及管理工作的职权,周某自2010年到2012年连续三年私自招收学生,并截留学费共计35万元。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日前,周某提起上诉,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周某所在单位调查发现,周某在2011年私自招收13名学前班学生和2名幼小衔接班学生。按照该下属学前班的招生流程,学生家长报名领取登记表后应当到财务交学费,由财务出具收据或者发票。而周某却让家长在开学前直接把一部分学费交给她,然后自己向家长出具收条,剩下不足的学费由学生家长直接交给带班老师,再由带班老师交给周某。2011年周某共截留学费近12万元。

  2012年10月中旬,学前教育部的领导带队逐一清点人数,这才发现学前班多出了近20名不在册的学生。这次领导又想到了周某,并委派副主任找周某谈话。

  周某见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承认自己私自招收学生的事实。副主任让周某将私自收取的学费全部上交到财务室。当日上午,几名同事帮忙整理周某柜子里的钱,并上交12万余元。

  2012年11月,西城检察院反贪局收到关于周某涉嫌贪污的举报线索。经调查发现,2010年周某已经开始私自招收学生,这一年周某私自招收3名学生,并将4.7万余元的学费据为己有。自此,周某三年共贪污学费35万余元。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3年11月11日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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