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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和下属私分10万公款分别获刑

2014年01月23日 14:35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原部长牛麒龙在调离岗位前一天,指使两名下属将单位收取的停薪留职费及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10万元私分。2013年10月,牛麒龙一审被安宁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两名下属亦因同罪名均获刑6年。宣判后,牛麒龙等3人提出上诉。1月22日,该上诉案在兰州中院公开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现年40岁的牛麒龙被捕前系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风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19日,时任长风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的牛麒龙因工作需要被调离,当晚,牛麒龙将该部综合室主任王旭东、管理室副主任张子瑜叫至其办公室进行工作交接,同时还安排王张二人对其任职期间收取的停薪留职费及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进行清算核对。当得知王旭东保管的该笔款项还有余款时,牛麒龙便让王旭东从该笔款项中拿出10万元瓜分,牛麒龙和王旭东各得3万元,张子瑜分得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牛麒龙、王旭东、张子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1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应予惩处。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牛麒龙有期徒刑10年,王旭东、张子瑜均获刑6年。一审宣判后,牛麒龙以其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偏重为由提出上诉,而王旭东、张子瑜上诉称牛麒龙告知其这笔钱是奖金,不存在商议和预谋瓜分之说。

  二审时,牛麒龙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且使用该笔款项是单位惯例其有权限发放,而且单位也多次以这笔款项给员工发奖金。王旭东、张子瑜均称无商议,只是接到牛麒龙让加班的电话,然后发生收到奖金的事情。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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