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公布2013年查办十大典型案件
广西工商系统今日公布了2013年查办的十大典型案件。案件类型包括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企业超范围经营、商业贿赂、商标侵权等类型。其中北海某渔村大排档商业贿赂案“榜”上有名。
根据网民及媒体举报,北海市工商局对旅游行业中存在的“回扣拉客”行为进行了整顿。2013年10月6日,北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海市海城区某渔村大排档为招揽游客,在经营中采用不入账暗中给付出租车和三轮车司机回扣的方式招揽游客用餐,以此牟取利润。经过立案调查,查明该经营户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北海市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十起典型案件还包括柳州某水务有限公司限制竞争案、桂平市某燃气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燃气案、“奔驰”汽车爆缸维权案、玉林市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案、黄某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案、柳州市某床垫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南宁市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某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桂林市某燃气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案。
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廖和明指出:这十大典型案件中,部分企业利用自己的独占地位限制竞争,或者经营者通过商业贿赂的方式招揽客源,或是通过格式合同减免自身责任,广西工商系统各部门严肃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竞争环境,广西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和维护。(记者邓君洋 张垒 许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