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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初学滑雪上中级道 摔骨折获赔偿

2014年02月10日 10:4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初学滑雪的李先生在滑雪场的中级雪道滑雪时,不慎摔伤导致骨折,他起诉要求滑雪场赔偿。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责任。

  李先生诉称,2013年1月,他在顺义一家滑雪场滑雪时摔倒,当时滑雪板未脱落造成他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治疗过程中,他支付医疗费5.3万余元,保险公司报销了2万余元。他起诉滑雪场赔偿剩余医疗费3万余元、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总计4.6万余元。

  滑雪场辩称,滑雪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管理规范,场内设施齐全。李先生因自身技术有限,疏忽大意又过于自信造成摔伤,责任在其自身。公司已赠送人身伤害保险并尽到保护义务,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滑雪是一项较为危险的运动,滑雪运动的经营者及参与者均应负有高于一般运动的注意义务。李先生作为初学者未注意滑雪场内雪道级别区划,进入中级雪道滑雪,无法适应雪道内滑行条件是导致摔倒的起因。

  滑雪场作为经营者,虽以广播及展示安全公告的方式履行义务,但此类被动提示方式难以针对所有滑雪者起到必要提示作用。事实上,滑雪场对游客在滑道的选择、滑行中监管和保护措施等均采取放任方式,因此对李先生受伤负有一定责任。法院一审认定滑雪场应赔偿李先生2.9万余元,扣除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滑雪场还应赔偿近6000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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