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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女星白静名誉侵权案一审败诉 其母不服提上诉

2014年02月10日 13: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内地青年女演员白静被丈夫杀害,丈夫随后自杀一案曾轰动京城,案发后引起的名誉侵权官司备受关注。10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发布消息称,经法院认定,博主微博爆料此案多涉及的内容,没有侵犯白静的名誉权。但白静父母不服判决,已于日前提起上诉。

  女演员白静曾出演《血色湘西》、《功夫咏春》等影视作品。2008年,白静与周成海结婚。2012年2月,白静起诉离婚,却引来杀身之祸。同年2月28日,周成海持刀在白静住所内将其刺伤死亡,随后周成海自杀身亡。

  事发后,周成海的朋友、知名博主巨春雷第一时间在其微博上爆料此事件,并称白静与周成海二人情变,涉及第三者、经济纠纷等内容。巨春雷披露的微博信息一度成为媒体报道周成海行凶原因的主要消息来源。

  白静父母认为,巨春雷借机恶意炒作,在对事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臆想猜测,捏造情节,并通过网络发帖、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散布不实言论,侵犯了白静的隐私,将巨春雷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被丈夫刺杀身亡,巨春雷在其微博上披露此案时,对白静个人生活点到为止,语言保持了克制,表明其动机并非满足公众窥私欲望,而是希望引发社会关注和有关部门重视。

  法院还根据周成海的刑事报案材料、周成海哥哥的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等证明认定,巨春雷微博言论所述内容,虽涉及白静婚姻、情变等隐私,并非虚构,不构成侵权,因此驳回了白静父母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宣判后,白母不服,提起上诉。白母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论述不足、法理失据、假文书获得认可和包庇、使用法律含糊、程序违法等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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