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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喝酒期间起争执 男子手挥镰刀劈死对方

2014年02月10日 14:58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原本关系要好的两人相约去他人家吃饭,席间却因喝酒起了争执,闹出了命案。如今,一人丧命,另一人进了看守所。昨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1960年生人董某某是我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某村的一名养牛人。2013年7月14日中午,他和原本关系要好的林兴旺(化名,系被害人,男,殁年42岁)约好了一起去该村林冰(化名)家吃饭喝酒。到了当天14时许,因为喝酒的问题,林兴旺与董某某发生了争执。很快,两人吵得越来越凶,还闹到了屋外。这时,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董某某从院子里的鸽子笼上拿起一把镰刀,劈中了林兴旺的左胸部。林兴旺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林兴旺是被他人用锐器刺切左胸部造成左肺破裂、多根大血管破裂大量失血而死亡。一场酒后争执酿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董某某后悔不已。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案发后,董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抗拒行为,并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案发当日,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董某某被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这起案件由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董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9月25日向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同年10月23日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检方认为,董某某目无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某某犯罪后自首,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综上,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月20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董某某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董某某被羁押于看守所内,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 何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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