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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刚入职就受贿 目前已被提起公诉

2014年02月12日 09:5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家境贫寒,名校毕业,随即找到好工作,才26岁的国企员工王某本来前途光明,但他感情上“脚踩两只船”,刚入职就受贿,亲手断送了前程。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某石化企业采买员王某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1986年,王某出生在西北农村某贫困教师家庭。2011年,名校毕业,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他入职北京某石化企业采购部,担任采买员。2012年,王某与大学同学结婚,但妻子在西北工作,夫妻两地分居。王某到京工作后,竟隐瞒婚姻,与单位同年入职的胡小姐发生恋情并同居。

  “脚踩两只船”的生活很快让王某的经济状况捉襟见肘。刚入职不久,王某就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某炼油项目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向上海某业务公司人员钱某透露中标信息,承诺在该项目及后续项目中为对方提供帮助,使钱某公司进入石化系统采购网站,王某非法收受钱某好处费6万元。

  2013年,王某的受贿犯罪行为被他人举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王某的婚外恋也瞒不住了,妻子与他离婚,胡小姐也离开了他。

  去年10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目前王某已被起诉至朝阳法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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