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订婚付38000元彩礼 发现性格不合起诉索赔
2014年02月12日 12:4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全椒县男子刘某花了36000元与女子孙某订婚,可相处几次后双方发现性格不合,没法结婚。因退还彩礼一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刘某一气之下将女方告上法庭。
2013年3月,刘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4月6日就订了婚,刘某依照民间习俗给了孙某彩礼36000元及节礼2000元。但之后,双方感到性格不合无法结婚。因彩礼返还问题双方协商不成,刘某遂诉至法院。
最终,承办法官促成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孙某筹集了28000元现金交给刘某,刘某则当庭撤诉。滁州在线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