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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的士在福州违规拉客 或被罚4500元

2014年02月12日 13:0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福州交通、公安部门在火车南站地区联合查处出租车违章行为,车牌号为闽ATA661的出租车涉嫌不打表收费、违规跨区经营、未携带道路运输证共3类违章经营行为。据了解,3类违章并罚,司机将被处以最高4500元的罚款。

  福清车跨区拉客被执法人员查处

  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上午,他们到火车南站二楼检查发现,车牌号为闽ATA661的出租车载有一名乘客,该车却亮着空车灯。经查,这是一辆挂福清牌照的出租车。执法人员要求出租车司机出示证件,司机称未带道路运输证,并承认自己路遇一名乘客拦车要去火车南站,就要求收取40元,乘客同意了,没想到会被执法人员查到。

  据交通执法人员介绍,非本市区出租车不得从事起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出租车营运活动,因此这辆车的行为已属违章,此外该车司机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也没有携带道路运输证。根据规定,闽ATA661出租车最高将被处以4500元罚款。

  昨日10时44分,执法人员发现车牌号为闽AT6614的出租车在非候客点上客。根据规定,出租车站外上客最高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

  昨日,执法人员还查处了其他有不打表等违章行为的出租车。

  联合执法队出手节后查处25辆的士

  记者了解到,春节过后,福州火车南站运管所、交通执法一大队、火车南站派出所、城门派出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共同维护火车南站地区车辆营运秩序。联合执法队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打表、绕道、站外上客以及“黑的”“摩的”。截至昨日,我市共查处25辆出租车。(本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榕交执)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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