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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吸毒男站上被告席

2014年02月13日 15:29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曾为国家公务人员,却自甘堕落,不仅放纵自己吸食毒品,还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昨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第六法庭内,嫌疑人陈某(化名)由于害怕自己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事实,前后供述不一致,但在法律的威严下,最终还是承认了犯罪事实。

  肥东人陈某35岁,曾在合肥某机关单位工作。两年前,沾上毒品,一发不可收。2012年,无法自拔的陈某被原单位开除,从此陈某整天与社会无业人员厮混。

  由于陈某在2013年涉嫌有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当年11月7日,陈某被瑶海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租住的房间内查获自制的冰壶两只。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陈某于去年共三次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对于检方的指控,陈某始终避重就轻,一直声称认罪,但对于三次容留他人吸毒的指控,辩称只有其中的第一次,“由于当时在刑警队做笔录时,我还处于被毒品麻醉状态,神志不清,所以后两次都不算数。”对此,执行本案的审判长曾多次提醒被告陈某,如果真心认罪,必须端正态度,不要妄存侥幸心理。

  近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到了被告自述阶段,面对法官和公诉人,“我承认,我错了,我确实在去年有过多次提供场所给他人吸毒的事实。”沉默了数分钟的陈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表示先前之所以妄图翻供是害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杨联文 李俊玲 本报记者 王峰)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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