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被抓现行 谎称受人指使帮人送毒品
2014年02月19日 10:39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陈某被判处死刑。
现年42岁的陈某出生于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2013年初,有吸毒人员向警方反映,陈某经常从广东陆丰携带冰毒到厦门贩卖,陈某还表示,冰毒要多少有多少。
2013年3月15日,陈某自己驾车,携带三包冰毒从广东陆丰来到厦门,并联系吸毒人员看货。第二天上午,陈某按照双方的约定,携带毒品来到后滨路一家酒店与对方交易,结果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共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097.9克,氯胺酮47.8克。
庭审中,陈某表示自己在做废品收购生意,这次是受他人指使,为了赚区区5000元的“好处费”才帮他人送毒品来厦门。但是,办案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涉案的证人证言与陈某的酒店住宿记录、银行卡交易记录、手机短信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陈某从事贩卖毒品的事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郭桂花)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