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车坏高速路未设警告标致1人亡

2014年02月24日 09:4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所乘车辆在高速路因故障紧急停车,王女士与车上另两名乘客下车准备转移到应急车道内时,被后方驶来的重型半挂车撞伤。王女士遂将两车司机及其挂靠单位以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3万余元。近日昌平法院受理该案。

  王女士诉称,去年9月19日,其搭乘庞某驾驶的车辆因故障停车,车上同行三人下车准备转移到紧急车道内。此时,一辆从后方驶来的重型半挂车将王女士等三人撞倒。事故造成王女士受伤,同行另两人一死一伤。经责任认定,庞某未设置警告标志,重型半挂车张某驾车没有按照规范安全驾驶,均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为此王女士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