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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11“命案:男子因女方父母反对恋爱弑女友

2014年02月24日 1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通2月24日电 (张楠 通讯员 席如明)因男、女双方家境条件差异很大,女方家长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索要高昂彩礼设置让其难以逾越“门槛”。24日,南通“2.11”杀人案告破,嫌疑人陈某因女友父母不同意与其恋爱,用刀捅死侯某。

  家住在徐州丰县的嫌疑人陈某,初中毕业的他抓住机会选择了参军入伍。退伍后,他曾经在苏州一家快递公司打工,做过快递员;后来又辗转多地换过多种工作。案发前,他辞去手上的工作,成了一名在社会上游荡的无业人员。

  凭着帅气的外表和英俊的长相,嫌疑人陈某五年前与初中同学侯某谈起了恋爱。后来陈某去外地服役,侯某则考上南通某纺织学院。虽说两人天各一方,但是恋情仍然维系着,并未因距离而中断。

  2月11日,当地一位认识侯某的居民,因事去侯某住处时无意中发现死在出租屋内。

  接到报案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竹行派出所办案刑警火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迅速成立侦破“2.11”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和对周边居民走访排查,警方发现命案发生时,只有死者的男友、嫌疑人陈某与其在一起。随即警方对下落不明、失去踪影的嫌疑人陈某展开进一步侦查和追缉。

  落网后的嫌疑人陈某向警方供称:在杀死恋人侯某之后,他仓皇向周边逃窜。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潜逃中,曾用碎玻璃片切割左手的手腕,因极度疼痛而作罢;曾涉水进入小河轻生,又因正值枯水期水位太浅未果;最后,还意欲上吊自缢,却因惊动渔塘主人被误作小偷遭追赶而告吹。

  案发后,陈某东躲西藏逃到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一个尚未竣工交付的在建居民小区内。21日下午,嫌疑人陈某被抓获。

  落网后,嫌疑人陈某初步向办案刑警交代了作案缘由:自幼生长在徐州丰县的陈某,家境十分贫寒,5年前与同学小侯建立恋爱关系时,自己仅仅是一个初中生,虽然后来当过兵,但又无其它专长,退伍后找不到像样的工作。而毕业于南通某纺织学院的侯某大学毕业后取得了会计证,并在南通开发区竹行镇一私营企业应聘了一份收入稳定的会计工作,这样一来,两人差距就更大了。

  因男、女双方家境条件差异很大,年前,女方家长坚决不同意他和侯某谈恋爱,并通过索要高昂彩礼设置让他难以逾越“门槛”。事发当日,两人就此事再次发生冲突后,他失控后用刀捅死侯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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