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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告“老罗英语”侵权周五二审 一审败诉

2014年02月24日 13:3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老罗英语培训”的广告在北展剧场展出时,使用了一句“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被方舟子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告上法庭。本周五上午,北京一中院将二审此案。

  本案一审中,方舟子(本名方是民)称该广告在优酷网、土豆网上公开传播,因此请求法院认定与此事有关的老罗公司、圣嘉德学校、上海全土豆公司均构成侵权,一审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后,方舟子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记者 张媛)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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