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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两节”期间1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02月24日 14:33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2月2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两节”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公车私用、工作作风散漫等各类问题16件,问责处理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对干部作风监管不力的5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处理。各地各部门通过严肃责任追究,有效地堵塞了漏洞,促进了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据悉,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纠正“四风”,全省上下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公款送礼之风明显遏制,公车私用现象明显减少,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赠送贺年卡挂历之风根本扭转,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迎春装饰简朴大方,各地各部门以务实节俭的新风带社风促民风,营造了清新、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据统计,与2013年年初相比干部群众对机关作风状况满意率提升了6个百分点,对各地各单位改进作风采取的措施满意率提升了2个百分点,绝大多数干部群众认为各级机关单位干部作风较往年相比明显好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打牌赌博、脱岗办私事、工作纪律散漫等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检查、暗访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从严执纪。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及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等手段,加大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并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西宁市、海西州春节前分别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精神的11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等地对“两节”期间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通报,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记者 肖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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