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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江西靖安雷公尖法庭庭长: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办案

2014年02月24日 15:3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我自己都吃不饱,哪有钱养人?!”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一个又瘦又老、双手残疾、极度虚弱的男人,套在一件脏兮兮的破棉袄里,满脸涨得通红冲着来人怒吼。

  被抢白的人是陈小弟,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雷公尖人民法庭庭长;向陈小弟咆哮的人是赵传雷,一个拖欠执行款3年的当事人。

  陈小弟尴尬地苦笑,“真没有想到被执行人是这种状况。”2014年2月10日,陈小弟向记者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赵传雷时的感觉:就像大冬天掉进冰窖里,既为赵传雷如此困难的境遇揪心,又为案子是否执行得了深深担忧,“毕竟赵传雷的前妻一家也急需这笔钱啊。”

  身有残疾的赵传雷的前妻罗英,患先天性软骨病。在生下同样患有软骨病的儿子后,她与赵传雷离婚。根据协议,孩子都由她抚养,赵传雷每月需支付儿子抚养费150元。但赵传雷多年来分文未付,总共欠下1.2万余元。罗英独自带着儿子还有再婚后又生下的软骨病女儿,和70多岁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一家4口,3个残疾人加上年老体弱的老人,生活拮据,经常吃了上顿愁下顿,是村里有名的老贫困户、低保户。

  无奈之下,2006年,罗英代儿子向雷公尖法庭起诉,要求前夫履行义务。法庭支持了罗英儿子的诉求。此后的三年多,几乎每个月,法庭干警都要跑到20公里外赵传雷的住处去执行,但是从没有任何进展。

  2009年初春,刚从官庄法庭调到雷公尖法庭担任庭长的陈小弟接待了又一次来法庭请求强制执行的罗英和她的儿子。了解详情后,陈小弟立即去找赵传雷,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双方当事人都是弱势群体里的人,让陈小弟心情异常沉重。他知道,这个案子,强制执行无济于事,只能另辟蹊径。

  陈小弟和同事们开始了前后数年、几十次地奔波。为了让赵传雷能自食其力,陈小弟在赵传雷家附近企业,帮他找到了一个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每月工资1000多元。赵传雷当年就把1800元抚养费交给了儿子。陈小弟还与政府部门联系,由政府资助赵传雷修建了新房。

  对另一方当事人,陈小弟不厌其烦地跑当地乡镇、社区、民政、劳动等部门,为罗英争取到了救助、低保等款项。

  2013年,这个本来没有一丝希望的执行难案,终于峰回路转,有了完美的结局。“更关键的是,他们两家人都有了新生活的希望。”陈小弟欣慰地说。

  “白云深处,靖安人家”,这是对靖安优美生态环境的生动描绘和美好赞誉。1967年出生、在靖安土生土长的陈小弟,21岁那年考入靖安法院后,就一头扎进了基层办案第一线,先后在官庄、雷公尖2个法庭工作。特别是1988年至2008年,在官庄法庭工作时,为方便群众诉讼,陈小弟在这个还有不少村组未通公路的辖区内,经常为了收案、送达、开庭,巡回到村组农家。为了不让乡里乡亲因为打官司“撕破脸”,陈小弟尽量用调解方式处理案件。26年来,在他承办的案件中,每年调解结案率都保持在82%以上。

  内向、憨厚、不善言辞的他经常说:“把当事人当家人,把他们的事当自己的事,就行了。”这句话,或许正是“白云深处,靖安人家”一名人民法官的诠释。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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