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为母治病合谋偷电缆 两“孝顺”儿获缓刑
父亲过世,爷爷肢体三级残疾,母亲又被查出癌症……面对家庭种种不幸,南充营山县的张喜财、张富贵两兄弟为母亲筹钱治病,多次偷电缆变卖。日前,南充市营山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兄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筹钱治病亲哥俩合谋盗窃
张喜财今年41岁,张富贵37岁,两人是亲兄弟,家住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二人的父亲前几年已过世,爷爷张某年近八旬,身体三级残疾,生活难以自理。
2010年,张喜财、张富贵的母亲不幸被查出乳腺癌,需要几万元手术费用。张喜财俩兄弟文化程度不高,平常靠打些零工维持生计,高额的手术费用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眼看病床上的母亲日益消瘦,兄弟俩十分着急:“到哪里才能尽快筹足手术费呢?”经过冥思苦想,他们决定去偷路灯线变卖换钱。
半夜“加班”盗窃路灯线三次
准备好钳子等作案工具后,2010年12月23日凌晨,张喜财、张富贵伙同赵某(已判刑)潜至营山县城某大桥处,盗窃路灯电缆线约160米。
同月28日凌晨,张喜财、张富贵伙同赵某潜至营山县新营渠路附近,将正在建设中的路灯电缆线23档约500米予以盗窃。同月30日深夜,张喜财、张富贵再次伙同他人盗窃新营渠路路灯电缆4档约100米。经过鉴定,以上三次盗窃数额总计5217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被盗电缆线及剥皮铜蕊共价值4万余元。张喜财、张富贵二人各退赔人民币23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11年11月12日和11月17日,张富贵、张喜财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真诚悔过获谅解被判缓刑
近日,营山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张喜财、张富贵双手掩面,痛哭流涕,表示今后一定悔过自新。两兄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亦出具证明材料,表示愿意对二被告进行帮教。
营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喜财、张富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营山县法院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唐海奎 实习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