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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短信助力文化建设提档升级

2014年02月24日 15: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访谈对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伟

  对话背景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重庆市政治、商业、文化中心的渝中半岛,辖区总面积1.1万平方千米,总人口800余万人。

  近年来,重庆五中院确立了“德正法公,民本业精”院训,坚持“以文教化”,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廉政文化四个层面探索创新,培育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2012年起,该院启用“司法公开服务短信平台”,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以短信助力司法公信”的特色文化建设之路,于201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用科技手段化解需求矛盾

  法周刊:随着手机移动终端的大量普及,我们的社会生活因此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重庆五中院以短信助力文化建设提档升级的想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吗?

  王中伟:是的。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司法公开的实践中,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当事人对审判过程的强烈知情愿望,偏远地区的当事人经常通过邮递材料立案,然后打电话询问是否收到材料、能不能立案。

  我们一年要受理1万多件案件,涉及案件当事人众多,虽然有专人接听咨询电话,也有专人负责收发邮件,但邮递和分拣需要时间,接电话的人查询后回复当事人也需要时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法院干警工作不负责任的误会。从我院纪检组收到的当事人举报信及调查核实的结果来看,九成以上都是因为不了解或沟通不到位造成的。

  受手机普及的启示,我们开始思考如何利用手机短信为当事人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司法公开服务。

  法周刊:这套短信系统是什么时候开始研发的?

  王中伟:2011年,我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将建设司法公开服务短信平台纳入了司法公开重点工作,明确由研究室、审管办牵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这套短信系统进行可行性调研、软件设计、采购设备并进行运行调试。

  满足当事人需求是首要任务

  法周刊:研发这么一套信息系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王中伟:作为重庆首家探索司法服务短信的法院,我们立足司法为民宗旨,把为当事人分忧、为法官办案服务作为信息系统的需求导向,尤其站在当事人角度进行换位思考,把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作为首要任务。

  法周刊:那么,短信的发送都满足当事人的哪些需求?

  王中伟: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当事人对案件的四个审判流程节点最为关心,即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和结案。因此,我们设计了针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送的案件审判类和执行类短信。

  其中,审判类短信根据诉讼流程节点,设立包括告知立案日期、合议庭人员姓名、开庭时间地点、结案时间等4条基本案件审理进展信息,以及告知司法鉴定、诉讼保全、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等4条特殊案情审理进度信息,方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审理进度。

  执行类短信包括告知执行案件受理、承办法官姓名、流程转段、案款支付以及执行结案等5条基本执行案件进展信息,以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查控措施情况,移送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措施结果等主要执行措施进展信息,同时还有执行中止、延长执限、解除查封、解除冻结等4条特殊执行措施短信,实现当事人对立、审、执、结等重要信息的全覆盖。

  法周刊:从当事人反馈的信息看,他们对短信的发送评价如何?

  王中伟:从这两年当事人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种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切实扩大了我院的司法公开广度,拓展了司法公开的深度,“阳光法院”的具体实践获得了越来越多社会公众的认可,实现了“面向当事人以小信取大信”的初衷之一,即通过这些小小的短信以看得见的公正、感受得到的公平取信于老百姓,赢得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

  提醒法官高效公正办案

  法周刊:除了当事人,短信发送还有其他对象吗?

  王中伟:还有两类人,一是院内干警,二是向社会聘请的司法监督员。

  法周刊:也就是说,除了服务当事人以外,这个短信平台还兼具廉政建设功能?

  王中伟: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主要向承办法官发送两类短信。一是提示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立案、查控、处置、结案等4个重要流程节点,向承办法官发送预警信息,为避免风险发生打了一剂“预防针”。二是反馈审务督察结果。对于案件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发送短信,提醒纠正。

  针对手机短信随时、贴身的优势,我院还开发了“面向干警以人文促教育”的廉政文化建设功能。每逢传统节假日,向本院干警发出像“办案不要逞威风,过节不随人情风;警示不当耳边风,严以律己转作风”这类温馨提示,既含劝警之意,又蕴祝福之心,提醒干警过“廉节”。廉政短信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护身符”,干警可随时读取,确保了廉政司法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主动接受廉政监督

  法周刊:短信平台是如何发挥廉政监督作用的呢?

  王中伟:一是接受当事人监督。对超过2000万元的大标的额执行案件,专职廉政监察员会及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实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员监督。院监察室会选择典型案件通过短信平台告知司法监督员,由其自行选择并参与旁听在重庆有重大影响的热点案件。同时,还不定期向司法监督员发送法院重要工作动态,让司法监督员直观了解法院工作。

  法周刊:这些短信都是根据需要由发送人实时编辑吗?

  王中伟:我院的短信平台是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建设的,审判执行类的基本节点短信是有模板的,格式和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由承办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需要予以选择、编辑和发送。廉政风险、会议通知、重要事项等日常办公信息的提醒短信,则以精练、简短、准确为原则进行实时编辑发送。截至目前,共发送各类短信3万余条。

  法周刊:这个平台的功能还会继续完善吗?

  王中伟:当然会。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我们将坚持不懈地探索。短信平台正逐步实现着法院间的信息共享及非涉密审判执行信息与其他外部社会信息等复杂数据信息的整合,将继续向满足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警务、廉政建设等需求延伸,实现平台效用的最大化。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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