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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2013年反腐:腐败案件“59岁现象”依然显著

2014年02月24日 16: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4年《法治蓝皮书》,“反腐”成为法治蓝皮书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

  八项规定已处理3万余人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为7692人。

  居违规“榜首”的,是“车轮上的腐败”,即违反公车使用规定案件,其次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大吃大喝。

  “反四风”也立竿见影。国务院办公厅停发每日、每周、每旬经济指标类信息刊物。以国务院部门为例,审计署取消一年一度的年中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民政部、气象局下发简报降幅分别达94.3%、67.8%。水利部转变文风会风,以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业务会议同比减少32%,公文数量同比减少20%。

  查处风暴集中在党政机关

  根据中纪委公开的数据,截至2013年12月,其2013年查处的公职人员中,共披露了123人的详细信息。这123人中,有31名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即中央管理的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其中,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童名谦、杨琨、齐平景等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正在立案调查的有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杨刚、王永春、许杰、戴春宁等。

  从2013年查处的腐败公职人员所属单位情况看,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所占比例较高,其中,党委机构犯罪公职人员占21.1%,政府机构为39.0%,人大为4.9%,司法机关为1.6%,人民团体为8.9%,国有企业为12.2%,事业单位(主要是学校、医院、广播电视台)为12.2%。这说明,2013年查处腐败风暴的旋涡仍然在党政部门,但正势头迅猛地逐渐移向其他部门,特别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中涉案人员比例不低。

  腐败案“59岁现象”仍显著

  “59岁现象”是指公职人员在临近退休年龄之际,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腐的现象。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案件数据,被查处公职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39岁;其中,51至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59岁现象”明显。

  此外,61岁至70岁的占腐败案总人数的10.6%;41岁至50岁的占17.1%;40岁以下的仅占0.8%。

  被查处公职人员的最低学历为大专,最高学历为博士。其中,文化程度为大学(含大专)的有36人,占总数的29.3%;研究生以上的有60人,占48.8%;另有27人学历不详,占22.0%。

  被查处的腐败公职人员中司局级占多数。在123名腐败公职人员中,省部级(含副职)27人,占22.0%;厅局级(含副职)人数最多,为70人,占56.9%;县处级(含副职)26人,占21.1%。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统计,2013年1至8月,全国共查办贪污贿赂案13163件,涉案金额31.1亿元。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2013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往往是一人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贪污受贿、渎职、生活腐化交织。2013年被处理完毕和正在被处理的123名公职人员中,尚未定案的既涉嫌违法也违纪的,占62.6%,仅涉嫌违纪的为37.4%。

  从违法腐败公职人员涉嫌的罪名看,涉嫌受贿的公职人员最多,占63.9%,随后分别是滥用职权罪(9.7%)、贪污罪(5.6%)、挪用公款罪(5.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4.2%)等。

  腐败公职人员六成涉受贿

  预测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有望试点

  2014年反腐败斗争还将继续,将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有关领导干部的亲属管理、特定关系人的约束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反腐败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今年查处贪腐行为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具体操作层面,中纪委、监察部内设27个职能部门,与原来相比增加了2个负责案件工作的纪检监察室。10个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分工明确,4个室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纪检监察,6个室分别负责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方的纪检监察。随着中央惩治腐败力度的不断增大,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加快形成。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作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公开制度试点内容在2014年将有所突破。一是新任公职人员公开财产,相对已任职的公职人员,其涵盖的范围较小,涉及的利益关系相对简单,比较容易推进。

  二是从新任公职人员单轨制试点,再过渡到所有公职人员的双规制。因此,预计有关新任公职人员的财产公开制度将于2014年在部分地区率先试点。

  三是相关部门将出台财产公开制度,对财产公开的具体内容,即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公开有所规定。四是明确财产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有关部门在2013年底就出台了申报海外资产的规定,将对贪官隐匿财产、规避制裁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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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仅1/9部门合格

  “蓝皮书”发布的《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指出,国家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但主动公开仍不理想,依申请公开有待规范。

  根据2013年对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政府信息公开有些亮点值得关注。

  例如目录建设更加规范,众多领域的主动公开成效斐然,不少政府网站更加重视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等。但是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早已有明确的要求,但实践证明,主动公开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基本需求。大量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要么不公开、要么不能全面公开、要么不能及时公开、要么公开了难以查找。依申请公开方面,仍存在着保密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亟待清理、政府机关处理申请不规范,各地方、各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标准迥异,本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却以五花八门的理由拒不公开。55家国务院部门政府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指数,仅6家越过60分的及格线,及格率1/9,得分最高的“教育部”也仅有65分。31个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中,仅7个省超过60分。

  国务院部门政府透明度指数(满分100分)达到60分以上的部门

  教育部 65.0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4.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45

  商务部 61.6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0.73

  中国民用航空局 60.48

  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满分100分)部分省市得分

  天津市 71.75

  安徽省 71.44

  江苏省 71.23

  广东省 69.79

  海南省 68.45

  福建省 66.70

  浙江省 63.43

  北京市 58.80

  上海市 54.76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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