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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工触电身亡 法律援助残疾父亲获赔偿

2014年02月28日 14:2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何某终于拿到了儿子触电身亡后的赔偿款16.5万元。

  2012年5月,被告赵某雇佣被告吴某为其建造彩钢房,何某的儿子何某某受雇于吴某为赵某建造彩钢房。施工期间,工人多次向被告赵某提出彩钢房离高压线太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告赵某称已向被告吴忠市供电局申请更换电线,要求其继续施工。2012年6月30日,何某某在施工过程中不幸触电身亡。案件发生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解决,被告均推诿不予协商。

  儿子的突然离世让何某伤心欲绝,被告又不愿协商解决儿子的赔偿问题,这让身患残疾的何某一时没了生活来源。2012年7月23日,何某来到利通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受理申请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该案。为了能够尽快让受害人得到赔偿,援助律师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走访、调查事故目击证人,翻阅公安案卷笔录,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拟写了诉状。2013年2月19日,9月2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但因需要追加被告,本案延期审理。随后,案件第二次开庭,由于办案律师开庭前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何某各项损失16.5万元,何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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