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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1·1”放火案二审微博直播 嫌疑人放火报复

2014年02月28日 14:4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杭州萧山“1·1”放火案今天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被告人李丽娟出庭受审。庭审从下午2时30分开始持续4个多小时,浙江高院新浪和腾讯微博“之江天平”同步图文直播。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李丽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2012年12月,其因工作岗位被调整而产生怨愤,遂决定放火报复。2013年1月1日凌晨2时许,其进入该公司存放易燃物品的包装仓库内,使用打火机引燃纸箱,确认点燃后逃离。火灾扑救中,3名消防官兵牺牲,另有消防战士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大火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2013年11月6日,杭州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李丽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丽娟上诉至浙江高院。

  二审庭审中,李丽娟及其辩护人认为,李丽娟放火是因为工作调整受到同事不公正待遇引起,属于事出有因;李丽娟主观上没有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害的目的;本案存有疑点,不排除他人同时间放火的可能;勘验报告合法性存有瑕疵;李丽娟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害性也不属于极大,一审量刑过重。

  控方认为,李丽娟主观恶意明显,在其平时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且对仓库非常熟悉的情况下,精心谋划用纸板点火,看着火燃起才离开,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采取放纵态度。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定性正确,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一审量刑适当。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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