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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伤医事件”越来越频繁 医疗条例将开门立法

2014年02月28日 15: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最近深圳几起伤医事件又将医患关系推向风口浪尖。2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立法新闻发布会,表示该条例将“开门立法”。立法过程将首先向社会发放1万份调查问卷以及开展网络调查、报纸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立法论证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8月,《医疗条例》草案将正式走入法规审议阶段。

  2月25日凌晨,北大深圳医院有护士被插队的男子打伤,据称这是该院春节以来第五起事件。26日,深圳的四级人大代表对该院进行了调研,有人大代表提出应修法入刑(详见羊城晚报27日本版报道),但随后也有意见指出,对于打人者应受何种处罚,相应法律已有严格规定。

  对于不断发生的“伤医事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门立法”,在立法初始阶段就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记者了解到,从28日起至3月12日,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将被委托进行相关工作。1万份问卷将向4000名医护人员,6000名市民发放,在抽样的6000名市民中,非户籍人口将达到4300人。抽样调查范围覆盖全市10个行政区(包含新区)的常住居民以及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不同级别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社康中心、门诊部和诊所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据悉,3月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向社会公布民意调查情况和结果报告,8月之后将进入条例草案审议稿及相关资料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据了解,这是继2008年9月人大常委会举行无线电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及2013年5月控烟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后,深圳再次“开门立法”。记者李天军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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