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组长帮弟弟谋利15万 自己一分没拿获刑
从“信访”中挖出贪污线索
2012年4月,建邺区检察院收到“12309”信访材料一份,被拆迁户李某反映其在建邺区上新河农贸市场拆迁中没有拿到拆迁款,到建邺区拆迁办多次交涉后仍无结果。
建邺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调取了上新河农贸市场拆迁项目全部拆迁档案200余份,将其中所有拆迁数额较大的档案制作成明细表进行比对。经对比后发现,被拆迁人王某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超出其他所有的被拆迁户。
追查发现,被拆迁户王某6份拆迁资料有明显造假嫌疑。办案人员分析,背后肯定存在职务犯罪行为。
专案组对王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王某在拿到上新河农贸市场拆迁款的当日就大量提现,显然存在权钱交易,这进一步印证了办案人员的判断。
三天查出拆迁中暗藏的猫腻
通过三天针对王某拆迁补偿情况的调查,办案人员基本掌握了王某获得高额补偿款存在“猫腻”的事实。
经查实,2010年下半年,在上新河农贸市场从事家禽屠宰的承租户的王某听说市场要拆迁,通过崔某某的弟弟崔某找到了南京市建邺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毕某某和上新河农贸市场动迁组长的崔某某,要求在拆迁补偿时给予照顾。当年8月的一天,在崔某的穿针引线下,毕某约崔某某到一家饭店吃饭,崔某和王某作陪。酒杯觥筹交错之间,崔某提出自己在拆迁中为拆迁办做了不少事,感觉很辛苦,想参加到王某的拆迁中,获得好处,毕某某表示可以通过王某拆迁的案子做出点钱来私用,但没有说套多少钱出来。
几天后,毕某某找到崔某某商量,“王某的案子也不要100万了,30万也不合适,就定在72万给他做掉!”崔某某便安排手下工作人员,将王某的拆迁材料分6份,以每份12万元共计72万元的补偿额补偿王某。这一金额远远超出了其他相同条件和拆迁户。
动迁组长帮助弟弟获利15万
2011年1月,拆迁款下放当日,四人再次碰头,王某按照约定先拿出17万给毕某某、崔某某、崔某分赃,毕某某当晚没有拿钱,崔某将17万元全部收下。第二天下午,崔某再次约毕某某出来,给了他2万元苏果卡,其余15万自己装进了腰包。
2013年5月23日,法院审理查明,崔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崔某某虽然没有拿钱,但他参与了非法占有国家拆迁补偿款的合谋,并实施了伪造动迁资料骗取国家拆迁补贴款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崔某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实施了贪污犯罪,其行为也构成贪污罪。
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毕某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元;以贪污罪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宣判后,毕某某、崔某某、崔某上诉,2013年12月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同样是拆迁,可是,有人拆迁一分钱拆迁款也没有拿到,有人拿到手的拆迁款却远远超出了其他相同条件的拆迁户。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叫拿不到钱的拆迁户如何接受这一现实。于是,拿不到钱的拆迁户采取“信访”的方式向检方求助,不想,此举却牵出了一起贪污案:小小动迁组长在一次拆迁中利用职权帮助弟弟获利15万元。(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雒呈瑞 杨平 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