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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帮朋友开房因醉酒被强奸 男子否认强奸

2014年03月03日 10:4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2月28日1时55分,宁化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她在宝龙城市广场附近酒店公寓被人强奸。由于报警女子说话含糊不清,民警找了好久才在宝龙地下停车场出口的上坡处的角落找到躺在地上的这名女子,她满身酒气、神志不清。民警立即联系了120急救车将她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生诊断,这名女子除了醉酒外,并没有大碍。一个多小时后,女子神志有所清醒,向民警哭诉她的遭遇。女子姓李今年22岁,四川人,是福州一家公司的文员。2月27日晚,她和七八个朋友到酒吧喝酒后又去吃夜宵。吃完夜宵后,其他朋友都各自回家,但其中一个叫吴某的朋友对她说,晚上没地方过夜,要到酒店开 一个房间,但身份证没带,请她帮忙开一个房间。李小姐碍于朋友情面就答应了。2月28日1时许,他们乘出租车到宝龙城市广场,找到一家酒店式公寓,李小姐用她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房间。由于酒精的作用,李小姐也不知道是哪家酒店。开完房后,李小姐和吴某一起进了房间。不胜酒力的她当时就躺在房间的床上睡着了。吴某原本在玩电脑游戏,见李小姐在床上睡着了,就起了歪念,在李小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她发生了性关系。李小姐被惊醒后,凭着一点意识慌忙离开了房间,之后打电话报警。

  2月28日4时许,民警在查找第八家酒店公寓时,终于在顾客登记本上找到李小姐的名字。5时许,民警抓获还在睡觉的犯罪嫌疑人吴某。

  经预审,吴某承认与李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但不承认是强奸。吴某认为两个成年男女一起去开房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关系不算强奸。昨日,男子吴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 芬)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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