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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一房二卖 骗友十五万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4年03月05日 15:37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为还赌债欺瞒老母,将祖屋出售,并把已出售的祖屋再次“转卖”给朋友抵债,还出示证明自己是房主的“收据”,骗得朋友15万元房款。日前,金山区检察院起诉了这样一起房产诈骗案件,诈骗朋友的沈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利用房屋买卖实施诈骗的案件不在少数,购房者应对此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青年沈军因为沉迷赌博,欠下了一屁股高利贷,一直想尽办法四处筹钱。由于高利贷逼得紧,沈军瞒着老母,偷偷把村子里的祖屋卖掉了,但赌瘾难耐,没多久又输个精光。

  无奈之下,他只好开口向好朋友陈彬借钱。凭什么借钱呢?沈军信口雌黄,随口说起了祖屋,“我家在村里有套祖屋你还记得吧,实在不行就以房抵债!”由于陈彬也见过那套祖屋,权衡之下分3次将总共13万元借给了沈军,并写下借条。

  然而,拿到钱的沈军没多久就又挥霍殆尽。陈彬催款几次后,沈军心里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压根还不了钱。

  沈军突然心生一计。拨通了陈彬的电话,“我没钱还你了。这房子你看不错吧,15万元便宜卖你了,就当抵债。”一听到只要15万元就能买到这么大的房子,陈彬心中一阵窃喜,真是捡到大便宜了。“房子我挺满意,欠我的利息别还了,我再补你2万元房款吧。”陈彬爽快地回答。

  两人很快签订了“购房协议”,陈彬把当时立下的借条和尾款还给沈军,并要求尽快正式过户给他。而沈军却镇定自若地解释起来:“这套房子是村里的集资房,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到村委会签署,我联系后再通知你吧。”他拿出了一张盖有村财务专用章的房款收据,一本正经地说:“咱都十几年朋友了还怕骗你不成,这是我买这套房子时村里开的收据。”看到收据,陈彬放下了防备心理,答应再等几天。

  但在接下去的一个月里,沈军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房子迟迟未过户。失去耐心的陈彬直接跑去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告诉他,这房子是沈军家的,但几个月前就已经转卖给他人了。陈彬心急火燎地连忙又找到沈军老母亲求证,当老母亲知道这个逆子瞒着自己已经把祖屋卖掉,而且还干骗钱的勾当,禁不住老泪纵横。(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赵德亮 记者 郭剑烽)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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