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认识领导可以帮助解决工作骗59万元
以帮忙就业为名,实施诈骗59万元,又以“一房两卖”手段实施合同诈骗。昨日,被告人粟某因涉嫌以上两项罪名,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
庭审中,粟某自称其捕前曾任甘肃宏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家电网甘肃分公司物流中层干部、中国音乐家协会兰州分会副主席。2009年2月,粟某与甘肃刘家峡电厂退休职工曹某结婚后,先后通过曹某认识了郭某、张某等人,粟某谎称其认识电力系统的领导,可以帮助在电力系统内解决、调动工作,在取得了他人的信任后,诈骗他人人民币59万元。
此外,粟某还一房两卖实施合同诈骗。2011年6月23日,粟某与小陈签订购房协议,将自己名下所有的“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47号501室”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小陈,并让小陈替粟某交纳住房认购款5万元。可没过多久,2011年7月9日,粟某又与小王就该房屋再次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小王。
基于以上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构成“一房两卖”的犯罪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昨日,粟某对公诉机关的诉讼请求表示基本属实,但对其诈骗金额以及犯案过程存有异议。粟某表示,自己并没有直接收受他人现金,他人所送现金均由曹某直接获取,曹某在收到他人所送现金后会分给自己2万元作为调动工作的活动经费。至于其他的现金流向他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中。(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