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撞人因费用纠纷劫持女医生获刑五年
2014年03月06日 09:5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大学生陈旭绑架女医生案尘埃落定,市中级法院昨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陈旭犯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2013年5月18日,陈旭骑自行车将他人撞伤,在医院诊治期间,因住院治疗费用问题与伤者家属产生纠纷后,为离开现场,持刀将医院女医生劫持为人质。2013年12月12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陈旭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陈旭不服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绑架罪。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陈旭与伤者家属产生纠纷后,为离开现场,持刀将医院女医生劫持为人质,并与接警后赶至现场的公安民警对峙,要求警方满足其不法条件。对峙期间,陈旭始终将刀架在人质脖子上,对人质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绑架罪构成要件,应以绑架罪对其定罪处罚。(记者 李亦中 通讯员 王田甜 许军)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