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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称被弟怀疑偷钱侵权诉上法院 要弟在报上致歉

2014年03月06日 13:5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兄弟闹矛盾

  哥称被弟怀疑偷钱侵权,诉上法院维权

  要弟弟在南国早报上致歉

  3月5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哥哥状告弟弟侵害名誉权的案子。起因是有一天,弟弟因家中大门未锁,1300元钱不见了,他跑去哥哥单位质问,结果引发争吵并报了警。哥哥认为,事后他在单位被人怀疑有偷盗行为,名誉严重受损。为此,他要求弟弟在南国早报上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哥哥:

  弟弟大闹损其名誉

  3月5日上午,身为二哥的李权(化名)坐在原告席上,委托其代理宣读了他的诉状。其弟弟李治(化名)并没有出席,而是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

  李权诉称,他是某单位门卫,生性忠厚老实。去年12月10日零时左右,他正在单位上班,弟带一人来此处污蔑他,称他偷了弟家中的1300元钱。其间,弟弟还揪住他的衣服使劲撕扯……这事惊动了整个大院,经过约两个小时的争吵,在众人劝说无效后,他只好打电话报警,最后到辖区派出所才得以平息。

  李权认为,弟弟捏造事实在其单位大吵,并指责他偷钱,单位同事和大院宿舍的人现在都对他投以异样的目光,质疑他有偷盗行为,这大大降低了公众对他的社会评价。

  

  弟弟:

  并没称是哥偷了钱

  李治的代理人在庭上答辩称,多年来他亲兄弟俩感情尚好,父母过世后,李治仍住在父母的旧居,兄弟几个都有该旧居的钥匙,而李治时常不回家。去年12月6日至8日连续3天,李治回家时都发现家中临街的房屋大门是虚掩的,居室的防盗门也未锁好,同时,他房间里的1300元现金不翼而飞了。

  李治代理人说,李治每次出门都将房门锁好,他怀疑此次失窃是因为大门未关好所致,便去找哥哥李权问情况,却被哥哥误解了,所以才发生冲突。因为这件事,李权声称自己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是不客观的,直到现在他仍正常负责安保工作,这说明无论是单位还是同事对他都还是信任的,社会评价并未降低。

  焦点:

  损害名誉是否有依据

  法庭上,李权出示报警笔录、医院治疗证明等,称其名誉、心理严重受影响。弟弟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李治的代理人则辩称,李治在警方的笔录显示,他只是想问问哥哥不锁门钱被盗的事,并没有污蔑是哥哥偷的言词和行为,李权名誉权并未受到一定影响。另从双方大姐的证词可以证明,兄弟俩虽因房产问题有过不同意见,后又因旧居安全问题发生争吵,但这些都是属于家庭纷争,不存在名誉侵权。

  李权代理人表示,大姐与李治有利害关系,其证词并不客观,另外对方称一定要原告受到处罚才算受到一定影响,这也不客观。如果仅是家属纠纷,弟弟为何不选择白天或去家里询问哥哥?此事不仅是一两个人知道,而几乎是全单位的人都知道,李权也因此被单位领导严厉批评,李治此举已侵犯他的名誉权。

  庭上双方都表示不愿意调解,法官决定择日判决。(南国早报 记者庾琳)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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