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律专家:发诈骗短信5000条未得逞也要定罪

2014年03月10日 13:42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犯罪分子通常冒充电信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信息涉嫌经济犯罪,将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仅2013年上半年,兰州市公安局刑警八大队就查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就如何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自己的钱财,本报特邀两位律师进行详解。

  案例1.“假警官”一个电话市民被骗近2700万元

  2014年1月份,广州番禺的黄女士在家中接到了自称是某市“公安局警官”的电话,称其身份资料泄露,涉嫌洗黑钱。该“警官”告知黄女士“你原有账户不安全,最好马上开通一个网上银行把钱转移进新账户内”。黄女士认为这是把钱转进自己的账户,就放松了戒备将钱转入网银账户。之后,该“警官”又劝告黄女士上网下载一个“保护网银账户的软件”,以保护资金安全。“警官”得知她下载了这个软件后,表示会再跟其联系核实有关“涉嫌洗黑钱”一案的情况。

  几天后,黄女士突然发现自己网银账户里的2700多万元全部被人转走了,她急忙报警。360安全专家分析认为,黄女士电脑应该是中了劫持U盾的网银木马,此类木马具有远程控制、键盘记录等危害,它会记录受害者通过键盘输入的账户密码,并劫持U盾证书,从而伺机遥控操作受害者的网银,偷偷转走网银资金。

  案例2.以网银E盾过期为饵一条短信“钓”走50万元

  2012年11月12日中午12时许,兰州市民金某收到一陌生短信,对方以机主网银E盾过期需要进行维护为由,诱骗其登录虚假的网银网页,骗取其的网银登录密码和账号后,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网银账户内的49.99万元人民币转入异地账号后全部取走。

  接到报警后,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八大队当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破。调查中,专案组发现金某被转移资产先后被分为9笔5万元和一笔4.9万元,分别转入多张异地开户的银行卡账户内(开户地涉及昆明、兰州、厦门、广州等)。后民警发现该笔款项已在厦门市被人支取,专案组立即赶赴厦门市,在某银行厦门市城南支行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并掌握了另外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易文飞和叶文彬的真实身份及行踪。2012年12月19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吕腾飞、易文飞、叶文彬抓获归案。2012年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易文飞、叶文彬、吕腾飞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于2013年1月30日被依法逮捕。

  主持人:

  记者赵野

  嘉宾:

  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剑明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泉

  主持人: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有哪些特征?

  邱剑明: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据公开资料显示,仅2008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这四个省市因电信诈骗犯罪市民损失近6亿元。

  李泉:电信诈骗总体来说呈现以下特征:一是犯罪活动的延展性很大,发展迅速,犯罪人员往往是大面积发布虚假信息,侵害面大;二是诈骗手段更新速度快,令人防不胜防;三是多是团伙作案,各有分工,采取远程、非接触式的犯罪,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困难;四是出现了跨国境犯罪现象,有些不法分子在境外遥控指挥,隐蔽性强。类似案例2中的情形,突出体现了电信诈骗的前三个特征。

  主持人:对电信诈骗的处罚,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李泉:一般来说,对于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首先应当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进行定罪量刑,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酌情从严惩处。

  邱剑明:除了前面所述,《解释》还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此外,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从严处罚之外,解释也明确了可予从宽处罚的情形,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主持人:电信诈骗的实现手段主要是通过短信群发、受害者银行汇款,那么如何从电信运营商和银行的角度来规制电信诈骗呢?

  邱剑明:大家可能注意到了,2013年7月颁布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其中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该《规定》还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查验义务和如实登记义务,以及工信部和地方通信管理机构对实名制的监督职责。所以,电信管理机构需要依照条例和规定加强监管,把实名制切实落实到位。

  李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青岛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商业银行将反电信诈骗工作纳入工作流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以增强银行工作人员主动参与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的意识。

  我个人觉得这一举措值得在全国推广,银行转账汇款是诈骗得逞的最为关键的一步,而当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市民转账汇款时有异样或者涉及大额数目时,应及时和市民沟通,了解详情,发现问题后及时报警。

  主持人:就预防电信诈骗有何建议?

  邱剑明:在日常工作中,千万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外露,接到类似电话、短信或邮件,要及时和银行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再做处理。

  李泉:对于普通民众,提醒大家在使用电脑、手机等设备时要安装并更新安全软件,防止恶意软件或病毒的侵害,电脑无故黑屏时要及时断网,遇到可疑邮件、电话(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安全账户、核查账户、网银升级等电话或信息,要尤为注意,不可轻信,必要时应当先向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同时避免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还有就是要给家中老人“科普”电信诈骗方面的知识,并关注公安机关的最新通报,了解电信诈骗的更新方式。(兰州晨报)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