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大盗”一晚偷遍一小区 警方赴陕西擒获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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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指认作案现场。特约记者魏立武摄
身材瘦小的男子在夜幕掩护下,破坏防护栏攀爬入室,盗窃大量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日前,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重案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千里追踪,将行踪诡秘的独行大盗从陕西吴起县周湾镇缉捕归案,近两年来其在城关地区入室盗窃70余起,偷得财物价值50余万元。
顺线调查警方跨省抓获蜘蛛大盗
今年1月初,兰州市公安局便衣支队重案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一个绰号“婊子”的男子在城关地区长期从事盗窃活动。警方经过大量的调查和对受害人的走访,2月上旬,皋兰籍青年刘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警方深入调查得知,22岁的刘某2009年12月伙同他人抢劫学生钱物被判刑一年半。同时,民警得知,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听到警方追捕的风声后,迅速逃离兰州至陕西藏匿。2月14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潜藏在陕西吴起县的准确信息后,大队长李韬立即组织民警驱车前往,在当地油田保卫部门全力协助下,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行程3000余公里,对当地200多口油井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后,2月24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吴起县周湾镇一个油井处将刘某成功抓获。
找发财捷径黑手伸向防护栏楼房
据调查,刘某两三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后,早早辍学,长期流浪社会。2009年12月,曾与人结伙抢劫被判刑。2011年6月,刑满释放后,他在酒吧等场所打工,嫌挣钱来得太慢,从2012年1月起,他开始将黑手伸向安装防护栏的居民楼院。
办案民警介绍,该嫌犯作案专门选择安装防护栏、窗户灯黑、家里没人的居民楼为作案目标;入室后翻找钱物及金银首饰、手机等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作案时间一般从晚上6时夜幕降临到晚10时之间,所得贵重物品连夜销赃。而每次作案后,拿着到手的赃款,到山东、广州等全国各地游玩,进高档餐厅、洗浴场所,吃喝玩乐、一掷千金,挥霍一空。当民警抓获他时银行卡里只剩下56元钱。
先偷10万元劳力士3天后再盗表盒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刘某作案时胆大、疯狂,有时一个晚上接连作案5起,可以从一楼偷到5楼,每次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刘某告诉办案民警,一次作案时,甚至把一个小区的楼院几乎全偷遍了。而第一次偷窃,从一楼踏开窗户,就偷了一部价值5200元的照相机、3000元的戒指和3000元现金,尝到了甜头,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2012年国庆放假期间,他潜入一个张姓人家,盗走了价值2万余元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2部手机;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刘某看到张苏滩某居民院落四楼一房间灯黑,便悄然潜入客厅。发现房主正在洗澡,桌子上放着一块瑞士劳力士手表,便顺手牵羊。他到市场上去卖,对方仅出价四五千元,他嫌便宜,对方要求拿来装表的盒子和证书,才肯出高价。令人吃惊的是,3天以后,他居然再次潜入那个失主家里,盗取了盒子和证书,还偷了一部手机。一块价值10余万余元的名表,仅以2.5万元出手;还有一次,他进入一个开烟酒铺的家里,由于房间内没有找到钱,他带着“贼不走空”的邪念,将30余条黑兰州和其他名烟塞进皮箱,从大门大摇大摆地走了。
经审讯,从2012年1月到2013年底,刘某在城关区铁路东西村、嘉峪关路、二热什字、段家滩、张苏滩和火车站等地的居民楼院作案达70多起,现已经查实23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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