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合肥一官员滥用职权将他人“变身”安置户被公诉

2014年03月10日 15:46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原合肥高新区工委督查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戚某,因滥用职权、受贿罪,今天上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受审。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戚某在任职期间将挂户代建改为世居人口安置,多次帮助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他人纳入安置范围,并收受他人贿赂。

  经依法审查,2004年下半年,时任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的被告人戚某,负责三新家园、双墩村等小区居民的安置工作,戚某利用职务之便,受三新家园居民岳某所托,帮助该户(户下五人)由“挂户代建”改为按世居人口安置,于当年下半年和2008年5月分别收受岳某5000元和1万元现金。

  在庭审中,戚某表示,由于对方家庭困难,加上双方关系不错,便做了个“顺水人情”帮助对方解决了安置条件。据了解,挂户代建即为安置政策前从外地前来,也就是外来户;而世居人口则为祖居人口,拆迁分房时可以用原居住“老房子”进行置换,不用花钱购买平方。

  此外2006年下半年,时任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副书记的戚某,利用兼任新农村办公室负责人可审核拆迁安置人口的职务之便,将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刘某、黄某、汤某纳入安置范围,事后收受汤某赠送的1万元。因此,致使刘某非法获得90平米安置房(经评估该房屋价值25万余元),黄某、汤某非法领取8万余元经济补偿。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戚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利用职权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审理。 (杨联文 李俊玲 实习生 谢杰 本报记者 王峰)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