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去年立案侦查8名省部级干部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时说,去年检方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今年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
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
曹建明说,去年检方深入开展反分裂、反颠覆、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全年共对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24404人提起公诉。
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检方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208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139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8%和34.3%。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
更多行贿人被追究刑责
曹建明表示,检方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具体表现上,检方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34147人。严肃查办以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11948人、司法人员2279人。
与往年不同的是,去年检方加大了惩治行贿者的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检方还完善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系统,提供查询148万余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
检方也强化了境内外追逃追赃,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
张飚成为模范检察官
曹建明所作的报告也提到了“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曹建明介绍说,2007年张高平被转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后,检察官张飚在监狱巡视检察时,发现该案可能是冤错案件,及时调取证据材料,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临近退休仍积极反映情况,坚持不懈推动案件再审。2012年10月,浙江省检察院复查认为,该案客观证据存在重大疑点,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向浙江省高院提出监督意见。2013年3月,浙江省高院再审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张飚也成为模范检察官。
曹建明说,检方学习宣传张飚精神,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等冤假错案,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提出依法予以再审改判的意见。
今年坚持有腐必惩
谈到今年的工作安排时,曹建明表示,检方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能力等等。(记者 杨昌平 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