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猪血旺里添加甲醛贩卖 夫妇各获刑1年

2014年03月11日 16:30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龙泉驿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严厉惩处了一起在猪血旺里添加甲醛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夫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官提醒,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将石灰水掺进牛奶等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4岁的王某和妻子沈某都是金堂人。2008年5月至2013年8月期间,王某从龙泉驿区平安场一家屠宰场购买生猪血后,再由妻子沈某将加工成猪血旺。为保鲜防腐,沈某在猪血旺内添加了从他处购买的甲醛。加工完,王某夫妇送至西河镇一处综合市场及十陵街道一处临时市场等地,销售给摊贩李某等人。去年8月1日,区工商分局发现李某摊位上经营的猪血旺均涉嫌非法添加甲醛。随后,沈某、王某被相继挡获归案,查获已添加甲醛的血旺60公斤。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