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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与保监局协作 诉调对接破解保险理赔难

2014年03月14日 09:2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伴随着风险意识的提高,特别是进入“汽车社会”,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多了,保险理赔纠纷也多了。河南法院2012年受理保险纠纷比2010年增长106%,3年累计5.8万多件。大量的保险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不仅占用司法和社会资源,有时还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2012年以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保监局加强协作,指导各级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联手推行“诉调对接”,在14个地级市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创新了人民调解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先后在漯河、开封、平顶山、郑州、焦作等5市成立“保险社会法庭”,将具体调解工作由法院为主转为行业协会为主。全省累计调解保险纠纷5700多件,调解结案4100多起,成功率达72%,调成案件金额累计1.48亿元。

  河南保监局局长谭论说,法院、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有“快捷了事”的潜在愿望,“诉调对接”可以降低化解纠纷的成本,提高处理效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告诉记者,“诉调对接”实际上是用“老传统”解决“新问题”,要求法官发扬“马锡五”优良传统,学会走群众路线。这也实现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法院的三方共赢。

  不到2小时,达成赔付10.6万元协议(案例点击)

  1月14日下午,在许昌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处中心,没有开庭时的阵营对垒,农民老吴和保险公司律师比肩而坐。在调解员与各方嘘寒问暖中,老吴与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调解切入正题。

  去年9月,老吴骑电动车撞上一辆面包车,住院半个多月,花了五六万元钱,鉴定属七级伤残。因涉事面包车投保有“交强险”,老吴向保险公司索赔12万多元,但保险公司不同意。老吴遂将保险公司诉至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法院建议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保险公司认为,老吴是务工农民,不应按照城市居民标准计算伤残补助和误工补助。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不到2个小时,双方达成了赔付10.6万元的和解协议,魏都区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记者 曲昌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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