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醉驾案”宣判 4名醉驾司机分别获刑
2014年03月14日 10:54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龙里县人民法院11日对4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及公开宣判。4名醉驾司机分别被判处拘役或者缓行。
据了解,2014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21件,相比去年全年的13件,增加了六成。
龙里县法院刑庭庭长杨芳介绍,该类案件多发生于晚上八点到凌晨零时,被告人多为农民工驾驶二轮摩托车,80%以上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介于100mg/100ml—250mg/100ml之间。“醉驾入刑”是针对摩托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 (宋学兴 王鹏 张仁东)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