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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职业打假人:被打头破血流 带50保镖自卫

2014年03月14日 15:49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王海,“中国打假第一人”,曾出版《我是刁民》一书,从1995年走上打假之路,他“刁”了很多年。2000年遭遇津门事件和南宁风波后,他在公众的视野内抽身而退。2008年3·15,王海曾来本报接听热线。2012年,因为他的举报,耐克公司被处以487万的天价罚款。

  从单打独斗的小伙到拥有5家公司的大股东

  前天,记者电话联系他时,他非常忙,回复采访提纲也是在凌晨1:11发给记者的。

  时光倒回“打假元年”,1995年,22岁的青岛小伙王海,在北京出差时得知《消法》双倍索赔的消息后,他走进北京某商厦买了12副假索尼耳机,最终获双倍赔偿。王海回忆说:“当时买假索赔主要是想探究一下法律的可行性,也觉得好玩。因为我较真和喜欢挑战的性格因素,所以有了尝试继续打击假冒伪劣等欺诈行为的想法。”

  单打独斗不行,于是变为团体“作战”——公司化运营,截至目前他是5家公司的大股东。王海和他的公司地址始终都是一个秘密,同客户见面多选在公共场合。他最早成立的打假公司在北京,其余的在深圳、南京和天津,这4家公司主营业务均是打假。去年起筹建检测公司,还做了两个公益项目:王海热线、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曾带50名保镖自卫最近忙打假劣自来水管

  打假19年来,王海最开心的事,是经过多年来不停的上书、建议,在人大代表、学者、法官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进步。而最心酸的事,莫过于去年一个案件,有受害者控诉上海某医院,花费11.3万元置换所谓的进口“人工膝关节”,造成感染无法控制,最终被迫截肢。

  常年一副墨镜,是王海的标志,他不希望自己的面部直接出现在媒体上。“最多一次我带了50个人去一个假药生产厂家打假。”结果假药厂的人都跑了。

  “最近一次去西安,是揭露个别道观寺庙诈骗的事。”王海说,今年3.15他主要忙着打欺骗政府的假冒伪劣自来水管,去年光他们办理的自来水管案件案值就三个多亿。“今年3·15之后,我打算复出(指买假索赔),做不花纳税人一分钱的义务市场监管者,做一个不法奸商讨厌的消费者。”

  他是陕西的打假代表性人物,一个只接受过初中教育的“老三届”,却自学法律和电脑走上维权路。为了打假,他坚守清贫,不惜倾家荡产。他曾是一名复原军人,自称是“打假路上的‘特种兵’”。

  50平方米的家中堆满打假商品

  3月11日,从咸阳打完官司的孙安民回到西安,记者赶紧追了过去,恰遇他刚下公交车,穿着一件显旧的外套,手里提着环保购物袋,里面装着各种资料。

  他家住的是老房子,没有电梯,68岁的他上下楼不喘粗气。进入家中,映入眼帘的是泛灰的墙面、老式的电风扇、缝纫机,客厅桌上放着中午的剩菜,一小碗咸菜,一盘芹菜炒豆腐干。没有办公室,工作地点只是卧室的一个墙角,设备也仅是一台破旧的电脑和别人赠送的打印机。50平方米的房子中,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其他都是各种打假商品,卧室内的钢架子上、床头周边堆得到处都是。

  老伴直言:“我不支持他打假,有危险,出力不讨好,这几年家中没少接到恐吓电话。”

  孙安民是众多职业打假人当中“性格最为张扬”的一个,打假14年,他的电话、身份、邮箱等都是公开的。在法庭上,他也会主动声明是职业打假人。“我只是希望用我的维权行为、打假活动、胜诉甚至败诉的案件、职能部门给我的书面回复、奖励、各地媒体的报道,来促进法制建设和带动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信念。”采访的两小时中,他的手机响个不停,接了12个电话,说的都是打假事。

  逼上维权路14年3次被打得头破血流

  孙安民走上打假之路,是被逼的。2000年,他因病退养,当他拿出所有积蓄20多万去买房时,等待他的却是房子“一女嫁四夫”,为了维权,2000-2004年,他弄清了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和法律,走上房产打假之路,近年来把范围扩大到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领域。14年来,他被明目张胆打过3次,而辱骂、恐吓、被摩托车撞则不计其数。第一次挨打是2004年,他要参加电视台的3.15晚会,一大早却遭报复被打得头破血流;第二·次是2005年,他在配合央视记者采访某房产商“一房两卖”事件时,遭七八个人拳打脚踢;第三次是2012年2月,在咸阳打假被打伤入院,当地警方悬赏万元缉凶。他说:“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把假打到底!”

  “为消费者维权是我打假的目的。”早在2008年前来本报接听热线时,北京打假人杨连弟就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明天就失业,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说明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已不再遭受侵犯了。”如今已是2014年,他依旧行走在打假路上。电话采访中,早上他在北京,中午已到外省。

  “1996年,受王海现象影响,我与人合作打假。1997年我辞去连锁超市店长职务,专职做打假索赔。”杨连弟说,2007年他成立公司至今,主要业务是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今年3·15期间,他忙着调查一些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并参加消费者依法索赔研讨会等。

  他最难忘的打假索赔经历,一是去天津某药店买了1万多元的假高丽参,找到经理后,对方很痛快地按退一赔一赔偿了;二是与同伴在超市花600多元买了一床被子,举报违法宣传治病功效后,工商所没有查处,行政复议工商所后,厂家赔了8000元和解。杨连弟说:“西安也存在销售不合格商品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查处力度。”

  19年来,我国的职业打假人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社会上关于打假人的争议从未间断,是公益还是利益?是“正义化身”还是“诈骗能手”?他们的收入从何而来?

  伴随着1995年王海红遍大江南北,1996年左右,各地“刁民”脱颖而出,曾见于报端的有:郑州的刘正军、刘政全,广州的张磊落,天津的李承吉,南京的吴胜,成都的童宗全,长沙的喻辉,福建的邱剑冬……几乎一夜之间,各地“王海”不约而同地杀向商场,疯狂购买假货,高举《消法》第49条索赔。

  在杨连弟看来,1995-2000年是第一代打假人的时代,他们多数人对依法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掌握分明,索赔容易成功,致使一些人眼红来钱快,纷纷加入。而2005年后,一些人过分看重打假索赔谋利的一面,对欺诈行为的认定出现了偏差,致使打假屡屡受阻。2009年是第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可索赔10倍,一大批人加入索赔大军,但各地法院没有出台司法解释,对10倍赔偿的认定也是各自为政,打假越来越难。

  目前,打假人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三类,公司模式;合伙模式,即3-5人合伙,跑市场、打官司等分工明确;一个人打假。行业划分不像以前那么明显,各行各业都有。至于打假人数,有人认为3000多,有人认为真正干事的职业打假人仅有十几个。19年过去了,不断地有人进入、退出。退出的打假人分为“功成名就”、“身败名裂”、“没有前景”三种类型。

  其中刘殿林是“功成名就”的代表,他在《揭秘北方狼》代序中提到,60岁已是退休的年龄,当初的维权理想,也只有交给后来人了,出书作为“退隐打假江湖的礼物”。

  “身败名裂”的打假人也有,成都职业打假人黄某和他的“雇佣军”,以举报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为由,向300余家电视台索要金额共计240多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还有一些打假人认为没有前途而退出,一是现在一些问题商品做得更加隐秘,二是迫于压力,三是危险系数大。

  是公益还是利益有人打假挣千万

  社会上关于打假人的争议从未间断,是公益还是“黑吃黑”?

  “所有的打假行为都是公益行为,只要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孙安民认为,不论打假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采取哪种手段打假,这种打假行为对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都有积极引导作用。但个别打假人敲诈勒索,索要所谓的“封口费”等,对这些人当然要进行打击。也有个别打假人知假买假后,与商家“私了”拿钱后便不管了,而该假冒产品仍在柜销售,这对消费者还是一种危害。杨连弟说:“如果没有职业打假人,流通领域会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及欺诈行为,很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正是出自职业打假人的举报。这难道不是利国利民吗?与造假和售假的相比,打假人的素质要高多了。”

  打假人的收入来自哪里?有知假买假索赔费用,有代理案件费,有政府部门的奖金,有收企业的顾问费等,比如某打假人跟某知名品牌约定,只要他打掉一个该品牌的假冒伪劣生产窝点,就能得到五万元奖励。“打假是需要成本的,调查、取证、购买,耗时耗力。”孙安民说他的收入来源有四项:退休金;官司代理费;政府部门的举报奖励;还有爱心赞助。杨连弟说,每一个职业打假人由于能力不同、选择的方式不同,收入千差万别,从每月几千到几万不等也是事实。“王海打假19年资产超过千万元”?记者把网上这个传言抛给王海,“北京房价高,资产过千万在北京也是穷人。要说赚钱,还是骗子来钱多来钱快。”王海回答。

  消费者支持打假黑商家联手阻挠

  消费者和商家又是怎么看待?

  市民李先生说:“我觉得打假人是英雄,敢于向欺诈消费者的奸商开刀,如果多一些正义打假者,我们的消费环境就好多了!”

  某食品生产商则比较气愤:“每到3月我们就很小心,老害怕打假人找上门,之前有人拿过期产品找我们,不给索赔就曝光,我怀疑是他们把产品放在超市角落,等过期后再购买,为了不影响声誉,我们只好私了。”“我们最恨那些假冒我们产品的不法商家了。”一家知名品牌商说,极力反对打假人的多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这些商家会形成一个联盟,阻碍打假行为,比如王海到某个城市去打假,这些企业会联合当地部门在其维权打官司中进行各种阻挠。

  据报道,今年1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研报告显示,目前职业索赔者利用企业的非主观、偶发性失误,以损害商家品牌声誉要挟商家支付高额赔偿款,某知名超市仅2012年被迫支付给职业索赔者的调解费就近1000万元。该协会建议在法律层面上对职业索赔者进行界定,并对这一行为进行规范。

  陕西省消协副秘书长魏和平称:“我们不反对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肯定他们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的积极意义”。新消法明天实施打假进入“黄金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新《消法》,均将于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很多打假人认为,这意味着打假行业将进入黄金期。

  该《规定》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等9个问题。新《消法》并未把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范畴之外,相当于卸掉了19年来针对打假的人“枷锁”。一位打假人说:“很多管理部门和执法认为,明知是假的你还要索赔?不予支持。新消法的实施,是我十几年来最高兴的事!”

  还有一个原因是维权成本降低。新《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而且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打假人刘先生举例说,以前买一件500元的衣服,去质检的检测费就得500元,按退一赔一来算不划算。新消法实施后,不仅“退一赔三”,而且商家将负责举证,就免去打假者的检测费,时间成本、财力成本也降低了。

  打假是把双刃剑敲诈勒索要严防

  “职业打假人的出现,本身就是社会的一种不正常现象,由于某些职能部门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职能,导致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增多,进而涌现出一批打假人。”陕西省呼建武律师事务所王奇律师认为,打假人士具备普通老百姓所没有的专业打假知识与技能,以公司模式运营的打假团体,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因打假而获取利益,没有问题,要杜绝的是在打假过程中以抓到商家把柄故意敲诈勒索的行为。

  陕西理工学院梁中效教授说,职业打假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对假冒伪劣的行为起到一种制约、遏制的作用,对于市场净化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也可能从另一方面产生一些道德风险或其他一些市场秩序上的问题。三秦都市报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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