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为人出庭作证被扣奖金 律师称公司行为违法

2014年03月18日 09:32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小林因公司业务几天前到另一公司办事,谁知在该公司竟然看到了一男子重伤他人的全过程。为此小林被法院传唤,要求其出庭作证。

  多日前,他来到该公司正在和该公司员工沟通业务上的问题,突然一名男子冲了进来将小林撞倒,小林清楚地看到该男子手持一只木棒,并跑进该公司办公区域将公司经理室的大门踹开,并用木棒殴打该公司经理。由于当时该公司只有几个女员工,小林立即帮忙报警,阻止男子继续殴打他人。事后,故意伤人的男子被警方逮捕,很快法院便传唤小林做目击证人。

  小林因需要出庭作证因此向公司请假,他希望公司能批假而不扣除工资和奖金。然而公司以这是“私事儿”为由拒不批假。小林无奈只得旷工去法院出庭作证。事后,公司按规定以旷工为由扣除了小林半个月的奖金和一天的工资。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受法律保护,该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参加社会活动,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小林依法院要求出庭作证,应视为参与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发他作证期间的工资和奖金。(记者 张玮)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