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唆少年派发“色情名片” 男子获刑一年

2014年03月18日 10:3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刚刚11岁的小孩子,竟然当街派发“色情名片”,警方调查后将幕后的教唆者抓获。3月10日,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一案,经依法审理后,法院当庭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5日13时许,在被告人周某组织、安排下,未成年人黄某某、许某某分别到广州市环市东路中环市政大厦对出的人行天桥上和环市东路与北校场路交界的人行道上派发色情卡片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色情卡片321张。同日20时,被告人周某在广州市北校场路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在其居住处缴获色情卡片8300张。

  庭审中,周某表示认罪,并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称:“我是帮别人打工,老板将介绍卖淫嫖娼的色情卡片交给我,我负责带着小孩到街上派发。我们分了很多个组,我自己带了两个小孩子,派发卡片的小孩子都是老板找的,由我们负责管理,由老板负责发工资。” 周某承认,自己利用无人监管或外出找工作的未成年人,在广州市区主要街道派发色情卡片,扰乱治安管理。

  经过依法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的色情卡片8621张予以没收销毁。宣判后,被告人周某表示服判。(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杨婷)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