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雇工高空坠落身亡 工程所在公司拒承担费用

2014年03月18日 11:03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32岁的农民工符先生在法库县的“天玉龙陶瓷有限公司”焊炉子时,不慎从10多米高的地方坠落,一直昏迷不醒。包工头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后无力支付,而工程所在的“天玉龙”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3月17日,就在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时,符先生因无钱医治已经死亡。符妻告诉记者:“人死在了公司,公司就应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现在我连安葬丈夫的钱都没有了!”

  不幸:来沈打工两天就出意外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符先生今年3月4日从陕西咸阳来到法库县天玉龙陶瓷有限公司打工。

  据符先生的妻子曹女士介绍:“他是通过包工头胡先生介绍来法库的,胡先生承包了天玉龙陶瓷有限公司的一个工程。”

  记者在甲方是天玉龙陶瓷有限公司,乙方是咸阳科盛陶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中看到,甲方代表是郭先生,乙方代表是胡先生。

  曹女士介绍:“3月7日下午4点多,我丈夫焊接作业时,在十米多高的地方摔下来,头部摔成重伤。”

  10天后,农民工死亡

  记者了解到,符先生伤情很重,包工头胡先生支付了16万元的医疗费用。可是,病情依然不见好转。从3月15日开始,包工头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我们多次请天玉龙公司出面救急,可是公司的人来过一次就走了,没拿一分钱。”

  “公司领导的基本意思是通过法律解决,法律怎么判,公司怎么执行。”符先生的妻子说。由于治疗费用不及时,3月17日4时许符先生去世了。符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我们还欠医院3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由于不能支付医院的治疗费用,医院不给死者开死亡证明,我们无法处理后事。”

  “人在公司受伤、死亡,公司就有赔偿责任。我们的要求不高,请公司先支付安葬费用,然后我们通过法院判决,我们‘多退少补’,就是这样简单的要求,公司也不同意。”符先生的妻子说。

  符先生的亲属程先生告诉记者:“我联系上了咸阳科盛陶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说没有这个工程。胡先生并没有合法的资质,是私刻这家企业的公章。”

  公司郭经理:这事我一点也不知道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天玉龙陶瓷有限公司郭经理时,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后,只听到了郭经理说了一句“这事我什么也不知道,别采访我”后,就挂了电话。随后记者又给郭经理发了一个短信,希望郭经理能表明公司对此事的态度。可郭经理一直没有答复。

  随后,记者联系上乙方包工头胡先生。胡先生说:“符先生出事后,我积极筹款,已经拿了16万元。再无力支付了,找到过天玉龙公司请求帮忙,公司还欠我一部分工程尾款,但是公司态度很明确,‘这事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你自己承包的工程,你自己解决。”

  对于是否有合法资质的问题,胡先生不做任何回答。

  乙方没资质,甲方应承担责任

  辽宁静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于元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件事情,首先要明确乙方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如有合法的资质,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确认乙方没有合法的资质,甲方要承担“选任”错误的责任,应赔偿死者的经济损失。昨天下午,记者多次联系法库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可是一直没有找到相关人员。(记者 吴强)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