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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通报涉中小学教材重点案件 两罪犯被判刑

2014年03月18日 11:1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日通报涉及中小学教材教辅部分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这些案件包括江苏省“4·16”销售盗版教辅材料案,安徽宿州“8·31”销售盗版教辅教材案,辽宁省晏乐丰等人非法印刷销售教辅材料案,北京市首都师大出版社等单位违法违规出版印刷发行教辅材料案。

  2012年4月16日,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和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搜查了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仓库和位于南京市长三角图书批发市场内的门店,现场扣押了公司来往账目及批销记录。经初步核查,该公司非法盗印并批销了《小学课课通·课时作业》(1—6年级)16个品种的教辅图书共5万多册。9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单位南京金灿印务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陈超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童世民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3年8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治安大队会同桃园派出所,在宿州市公园路74号的麒麟书店及其两间仓库内查获盗版教材、教辅图书275种、10万余册,涉案码洋1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凌志已被刑事拘留。

  2013年8月,辽宁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公安机关联合查处了晏乐丰等人制售盗版教材教辅案。目前,晏乐丰、王明辉已被批捕。记者胡建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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