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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信用社用群众身份证贷款 责任人交9万获释

2014年03月18日 14:13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近日,江西上饶鄱阳县的应先生向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投诉称,有人冒用他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贷款,此后多次报警,至今无人受理此事。据其反映,在鄱阳县芦田农村信用社被“贷款”的居民为数不少,且被贷款的居民都不知情,很多人已经被银行列为"黑名单"。其中,有部分受害居民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时,信用社弄虚作假的职员却未受到惩处。

  买车贷款遭拒被告知“信用太差”

  3月1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见到投诉人应先生,他告诉记者,去年10月,自己本想办理按揭买车,却在申请贷款时“卡了壳儿”。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因为他在银行有欠款未还清,被留下了不良记录,所以不能办理贷款。应先生想不通的是,自己从来没有贷过款,怎么会留下不良记录呢?于是他马上赶到鄱阳县公安经侦大队报案,但民警却以“没有证据”为由,声称不能立案,这让应先生犯了难。

  报案未果后,应先生与朋友一同来到鄱阳县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结果却大吃一惊,银行个人记录显示,2009年9月26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确实为其发放了贷款3万元整,还款期限在2010年9月26日,现早已过了还款期,如今已经欠贷款累计4万余元,导致他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这让应先生感到既冤屈又恼火,“我根本不知情,从来没有在那里贷过款。”

  疑被信用社人员冒用身份证复印件使自己背“信用黑锅”

  之后朋友的一句话惊醒了一头雾水中的应先生,他回忆起自己在2009年曾与朋友吴先生一同在鄱阳县农村信用总社办了一张“百福卡”,当时为他们办理业务的信贷员向他们索取了身份证复印件,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偷拿了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冒名贷款。

  应先生立即提醒当时一同办卡的吴先生查询自己的银行个人纪录,不出所料,吴先生也被莫名贷款5万元,至今欠银行累计7万余元未还。

  为此,应先生与吴先生又一次来到鄱阳县公安经侦大队报案,但依然被拒绝,这次的理由变成了“案子太小,这样的事情太多,没空去查”。随后,二人决定到鄱阳县芦田农村信用总社去问个明白。

  应先生假称要还贷款,让信用社工作人员提供借款凭据,通过仔细核对后,应先生发现借款凭据上的签字和指纹根本不是自己所留,且贷款所需的身份证复印件也不是本人提供的。

  应先生让朋友将借款凭据悄悄带回家,并复印了一份,但随即信用社信贷员袁某便登门索回了借款凭据原件。

  多次报警 至今无人受理此事

  次日,应先生携带借款凭据复印件再次向鄱阳县刑侦大队要求立案侦查。在立案3天后,刑侦大队便将信用社主任李某、信贷员袁某和张某传唤。应先生本以为事情至此便可解决,“当时觉得挺高兴,问题终于有望解决,谁知第二天就听说3人已经被放出来的消息,每人交了9万元保释金。”

  当应先生和吴先生来到刑侦大队询问原因时,民警表示这是因为上级领导未签字批准拘留,并告诉二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到上级机关去投诉。”

  应先生告诉记者,此后不久,袁某曾通过自己的亲属表示想“私了”,但遭到了自己的拒绝。袁某随即变脸威胁称“我们如果坐了牢,你的小孩子不会好过。”袁某的威胁让应先生又气愤又不安。

  但应先生没有放弃,今年2月份又先后来到鄱阳县银监会等部门进行投诉,但得到的却是相同的回答,“回去等消息吧!”

  鄱阳县芦田农村信用总社为何冒用他人信息贷款?而贷款的钱又流向了哪里?其背后还隐藏着什么?对此,中国江西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见习记者 王玉磊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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