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领班偷看到他人密码 捡卡后盗领4万多元
2014年03月20日 10:2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胡某在顾客刷银行卡结账时,偷偷记住了密码。胡某捡到这张银行卡后,盗领了卡内的4万多元。日前,罗源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胡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2000元罚金。
2012年开始,胡某在罗源县凤山镇一家足浴店当领班。2013年9月8日2时许,宋某在这家足浴店消费后,使用银行卡刷卡结账。宋某的银行卡密码是其生日,在刷卡时,胡某偷看到了密码。
粗心的宋某将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遗忘在这家足浴店里。当天6时许,胡某在店内发现了这些物品后立即拿走。随后,胡某将卡内有4万多元现金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内。
后来,胡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将4.38万元赃款如数归还,取得了宋某的谅解,宋某制作了谅解书。检方对胡某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胡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视为自首。胡某将赃款全部归还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赵燕玲 郑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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