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宿州国土资源所长受贿12万 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14年03月22日 03:0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违规给别人办理土地证,收受他人贿赂。日前,这名宿州市的国土资源所所长,因滥用职权及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追缴违法所得12万元。

  现年40岁的张某自2010年开始担任宿州市国土资源局某下属国土资源管理所长。 2011年4月,宿州市埇桥区某公司负责人陈某(另案处理)私自与刘某协商,将该公司所有的一处位于宿州市汴河中路的房产卖给刘某个人。为办理该处房产土地证过程中,刘某通过他人找到张某帮忙。张某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为刘某填写了虚假的居委会证明。冒用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秦某、马某的名义,填写审批表,致使该处房产所占土地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办理了土地证。刘某先后向张某行贿12万元。(吴尚)安徽商报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