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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饭店因琐事起纠纷 一方向11岁孩子泼热油

2014年03月23日 08:41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小安(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刚起床,身上就被泼了滚烫的热油!

  昨天,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他,双脚和一只手绑着纱布,神情显得非常痛苦。

  两边的大人因为琐事吵架,居然将滚烫的油往孩子身上泼,这是昨天发生在杭州五堡的一幕。

  一方称:对方是故意向孩子泼油的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杭州五堡社区。闹事的地方,是两个小饭店。早上时段,这两个小饭店都被租出去用作早餐店。

  受伤的孩子,就是其中一家早餐店老板的儿子。老板娘的妹妹史女士说,清晨5点多,他们开始做早餐,由于放在外面的两个洗东西的盆引起隔壁店的不满,双方发生争执,进而打了起来。

  “我们来自江西,在这开了三年店,生意不错,旁边那一家才开没多久,看到生意不如我们,就整天找我们的茬,没少发生摩擦。”史女士说,“放盆的地方是走道上,他们偏不让我们放,太霸道了。”

  史女士说,就在双方差不多打完后,老板的儿子小安刚起床出来。对方拿着他们家炸油条的锅,往小安的脚上泼去。 “我们就在这儿炸油条,他直接把油泼到小孩身上,明显是故意的。泼完油之后,那个人就跑掉了”

  记者从店里的监控看到,清晨5点17分,小安从里面出来,油就泼向他的脚,小安被烫得倒在地上,他的妈妈一把抱住了他。

  小安很快被家人送到杭州烧伤专科医院。记者见到他时,他的两只脚和一只手上都缠着纱布。看到小安的这个样子,妈妈史某(和刚才那个史女士是亲姐妹)哭出了声。

  “我们店开了3年,他们今年才开,每次都说我们占了地方,为这没少闹别扭。”史某说,“对方对我们很凶。他看到我儿子过来,故意把油泼我儿子身上。儿子都没有动油锅。”史某说,儿子今年11岁,读小学四年级。

  小安躺在病床上,一声不吭。杭州烧伤专科医院烧伤科住院医师吕瑞林说,孩子是早晨6点左右送来的,他被油烫了下肢两个膝关节和一只手,创面8%。“现在看来伤情不算太严重,大部分是浅二度,小部分是深二度,但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

  另一方称:油是外甥泼的但非故意

  记者也找到了旁边一家店的老板娘毕女士。她说,隔壁那家早餐店把自己的东西不断地往他们家这边挤,妨碍他们做生意。

  “我叫他们不要放这边,他们偏要放,我外甥说了几句,他们就打过来,我拉开了两边的人,还打。”毕女士说,他们也来自江西。

  毕女士承认,油是她20多岁的外甥小王泼的,但是她辩解说:“当时他的头都被打破了,他也不知小孩子在那边,所以倒了油过去,那油温度不怎么高的。”

  当旁边有人问毕女士,把油泼向小孩应不应该时,毕女士还是强调:“他不知道小孩在那边,油倒过去后,他也跑掉了。他头上也受了伤,流了血。”

  毕女士说,出了事,大家都有责任。“谁都有小孩的,大人打架是大人的事,和小孩是无关的,小孩站在里面,真的不是故意泼向小孩的。”毕女士说。

  律师观点:邻里之争伤及孩子太不应该

  杭州彭埠派出所称,这件事,目前还在处理中。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良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对方如果是故意往小孩身上泼热油,若鉴定后小孩系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且情节极其恶劣。若并非是故意的,鉴定若小孩系重伤的,则对方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本来,仅仅是一次邻里的口角之争,最后却演变成用残忍手段,伤害一个无辜的小孩,其恶性令人发指。戾气充斥胸间,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不但自身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给对方的家庭也带来无尽的痛苦,更有可能毁灭了一个小孩的美好将来。

  俗语讲,远亲不如邻近。人与人之间相处,应当多一份理解和包容。若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对他人对自身,都是一个悲剧。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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