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经理伙同民警倒卖车主信息 8人一审被判刑

2014年03月25日 16:23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海南一保险公司女经理曹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与交警、保险业同行联系,非法倒卖上百万条全国各地车主信息。曹某等8人被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

  43岁的曹某是海南文昌人,原是中国某保险公司电子保险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她向原是文昌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林某求购公民个人车辆信息。林某利用其负责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脑网络车辆信息管理及维护的职务便利,多次登录公安内网,搜索、下载海南省车辆信息共计3万余条,发送到曹某的电子邮箱,曹某支付给林某信息费共计1万元。

  曹某与林某平同为保险从业人员,2011年下半年至2013年7月间,曹某多次与林某平联系,求购全国各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林某平陆续通过网上购买浙江等地区的车辆保险快到期的公民信息共计598439条,卖给曹某,曹某向林某平汇款共计639864元。期间,曹某将从林某平处购买的13万条车辆的海南公民个人信息倒卖给庞某波,庞某波两次向曹某提供的账户汇款135060元。

  颜某丽与辛某军同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事。2013年三四月份,两人分头联系购买保险登记日为2012年下半年的河南省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随后,辛某军通过孙某君、夏某波等人帮忙购买。后曹某向颜某丽求购河南省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颜某丽便将自己备份的上述信息整理出包含河南省多地区的信息共计182296条发送给曹某,曹某随后向颜某丽汇款3500元作为酬劳。

  从2013年6月开始,曹某还陆续向王某求购辽宁、黑龙江等地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得手后,曹某分七次向王某汇款共计12万余元。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将其单位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曹某等7人以购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惩处。

  今年3月20日,龙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曹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林某平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林某等其他六人分别以犯出售或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七到九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