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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讨薪难 未签合同就给人干活

2014年03月25日 16:25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18日,包工头孙先生说,他没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带着农民工给人干活,工程干完后,工程款却迟迟没有领到。

  孙先生所说的开发商是指海南三嘉泰投资公司。为了要账,3月17日上午,孙先生带领10多位农民工到位于海口南宝路的海南三嘉泰投资公司要拖欠工钱,惊动了辖区民警,数辆警车开到现场维持秩序。在民警电话通知后,海南三嘉泰投资公司有关负责人、会计等与孙先生进行了协商。

  孙先生介绍,2007年7月,他施工海南三嘉泰投资公司开发的“第五大道”工程。开始,他与该公司签订了106万元的承包工程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双方建立了非常熟悉的关系。此后,在没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孙先生多次垫资承接了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的近300万元的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欠137万余元的工程款没有付。

  2010年4月份开始,孙先生把经该公司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认可的工程结算单交给该公司负责人,要求签订认可并支付相关的工程费用,但该公司到目前还未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孙先生称,当初为了及时完成这些没有签合同的工程,孙先生多次借高利贷支付工程材料、工程机械设备费用。现在不仅有数十位农民工向他要拖欠的工钱,还有人追讨高利贷,让他无法正常生活。

  海南三嘉泰投资公司负责人的父亲曾先生说,按照该公司与孙先生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该公司已超额支付了孙先生的工程承包费用。曾先生说,当初承揽工程业务时,有不少人曾多次提醒孙先生一定要签工程承包合同,否则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没有依据,会遇到麻烦的。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现在有相当部分农民工务工时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样往往会遭遇“讨薪难”。他建议农民工朋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相关的务工证明、工作时拍下的照片等都可作为证据,而一起做工的工友则可作为证人。同时,建议农民工朋友要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让讨薪有据可依。(记者黎光 实习生李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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