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反贪部门评选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中新网广州3月25日电 (索有为 陈启任 韦磊)广东省检察院25日公布了“2013年度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受贿案、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蔡斌受贿案均上榜。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羊光波介绍,从2005年起,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每年都会组织“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羊光波称,评选的案件在广东乃至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办案质量高,侦查行为规范,侦查能力突出,也能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受贿案一案中,罗荫国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862万元、港币1318万元、美元40多万以及丰田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5.5万元)、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5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人民币2565万元、港币2823万元。2013年7月3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罗荫国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羊光波表示,罗荫国受贿案中,主要犯罪人地位特殊,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该案的成功办理,也整肃了茂名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贪腐现象。羊光波称,“房叔”蔡斌一案经媒体曝光后,侦查部门也迅速反应,与广州市番禺区纪委密切合作,成功查办了案件,回应了媒体与社会的疑虑。
羊光波称,新的一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将主动出击、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完)